2005年胡某和朋友合伙卖化肥,因资金周转不开,便在银行借了一笔5000元的贷款,并找到王某为该款做担保,因经济困难,这笔贷款一直未能偿还。2018年王某为胡某偿还了该笔贷款,胡某为其出具欠据一张,但后来也未能偿还该笔欠款,王某便一纸诉状将胡某诉至法院。
阳春法庭的刘杨法官承办该起案件,在认真翻阅王某提交的相关材料后,感觉标的额如此小额的案件,被告却未能偿还,可能存在其他其他情况。于是刘杨带领本庭干警走进村屯,来到胡某家中了解相关情况,方才得知胡某在外出打工期间因意外造成脑损伤,言语表达清,丧失了劳动能力。刘杨对此深表同情,在将王某的起诉事情告知胡某并履行完送达手续后边带领干警回到了法庭。但是情归情,理归理,案件还需继续办理。几天后,刘杨再次带领本庭干警来到了胡某儿子家中,并对其叙述了此事。胡某的儿子是个朴实的农民,一开始认为父亲所欠债务并不应该由其偿还,但在刘杨耐心的劝导下,胡某的儿子也觉得虽然从法律上讲不存在“负债子还”的道理,但是作为儿子,为父亲偿还债务也是在为他减轻负担,并且父亲的这笔债务也在自己承受范围之内,于是答应替父还债。
第二天早上,阳春法庭大门刚打开,胡某的儿子便带着钱走了进来,替其父亲偿还了这笔债务,这起因欠钱产生的纠纷最终就此圆满化解。王某为了表达对法官的感谢,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由其代理人转交给办理此案的刘杨法官。对此,刘杨表示: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是我的责任,胡某的儿子是一位有孝心并且十分朴实的人,你们之间的事情能够圆满解决我也感到很十分高兴。
结语:在法官眼里,老百姓的事情即使再小也是大事,能够圆满为老百姓定纷止争是法官应尽的责任,胡某儿子的诚实守信和忠厚孝义是值得我们点赞并发扬的良好美德。
凡本网注明出处非(第一法治现场)的作品,均转载于自其它媒体或会员发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目的在于信息的传递,本网不承担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对稿件有质疑请与本网客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