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召开本年度第四次审判委员会专题学习,对《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关于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等文件进行学习讨论,并对哈密铁路运输法院第一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案件进行分享交流。

学习过程中,领学人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办法、民诉法解释新修改内容进行了全面详细地讲解,参学干警结合学习内容进行了交流讨论,并纷纷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是落实立德树人的任务。通过此次学习充电,使家事法官充实了做好家庭教育指导的方法和技能,为今后更好地做好家事调解和审判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持。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也将持续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确保家庭教育指导到位,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加深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新修内容的理解和适用,不断提高法律运用水平,以业务促学习,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