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法制现场(凌星宇)哈密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为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认真落实“一性两化”要求,于五日内完成六套房产的腾退工作。 谋划部署有精度 今年五月份,哈密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受理执行了一批乌鲁木齐某银行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为实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哈铁法院执行局依法拍卖了一批距本辖区六百多公里,位于乌鲁木齐市的房产,最终有六套房产顺利成交。买受人按时将拍卖款打入法院指定账户,但被拍卖的房屋中,有的房产所有人玩起了“失踪”,有的房屋暂住人情绪激动、不愿搬离,有的房屋被执行人借口满满、对抗执行,房屋腾退交付阻力巨大。 ![]() ![]() 为了切实实现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哈铁法院执行局认真分析,精心谋划,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解决此次执行拍卖后续问题。 司法为民有速度 ![]() 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对于房屋情况分类施策,优先处理避而不见、无法联系的被执行人的被拍卖房屋,会同案件申请执行银行、房屋所在社区、公证处等部门多名工作人员对涉案房屋开展强制腾退。 ![]() ![]() 在公证人员监督下,将现场室内物品进行拍照编码、与公证处工作人员同步拍摄,全程录像,清点并登记列单、做好固定封存,最终各方签字确认,做到了执行全程留痕、过程规范透明,整个执行过程规范、有序、高效,经过五个小时辛苦忙碌,于一天内向买受人腾退交付了三处房产。 对于居住着情绪激动、不愿搬离的暂住人的房屋,执行干警开展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引导工作,反复多次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进行释法析理,经过数小时的工作,居住人员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腾退,但因房屋内物品较多,且需要寻找住处等原因,向执行干警说明需要一定时间进行搬离,执行干警当即联系买受人前来,引导双方进行沟通交流。最终,买受人愿意给予居住人员一定宽限期进行办理,执行干警随即为双方制作笔录,约定交付期限及方式,至此,短短两天时间完成了五套房产的交付工作。 善意执行有温度 ![]() ![]() 在针对被执行人严某房屋的腾退过程中,前期已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腾房公告,限令其在十五日内将房屋腾空,逾期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被执行人在多次通知腾房后仍未自动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对其居住社区开展实地走访后得知,其房屋内除了严某夫妇及孩子居住外,还居住有其六十余岁的父母以及近期突然搬入的弟弟、弟媳和孩子,共计八人挤在不足八十平米的房屋内。为了确保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在维护买受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哈铁法院执行局干警依法传唤了被执行人严某并决定再次对其进行说服教育。 ![]() 执行局长张建华同志亲自挂帅,耐心而严厉的与严某进行沟通,既强调了房屋腾退的法理依据,又打消了严某靠耍赖阻碍对抗执行的念头,严某的态度也从一开始的极端抵触转变为后来的坐立不安。眼看释法说理起到了作用,执行局干警决定对严某下一剂“猛药”,会同申请执行银行、严某所在社区、警务室等社会力量对严某共同进行思想教育及释法析理,从借款拖欠情况、法律法规讲解、社区居民文明公约、社会面管控等多层面打出“组合拳”,使严某切实认识到对抗法律的严重后果,最终严某决定主动进行腾退。买受人了解到严某短期内腾退确有一定困难,在执行干警见证下与严某协商交流,并给与严某一定时间处理家中事务并进行搬离,至此,六套房屋全部完成交付。 此次腾退工作,哈铁法院执行局干警本着文明执行、阳光执行、善意执行的理念,腾退行动全程使用执行记录仪录音录像,主动与房屋居民沟通,确保腾房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有利维护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兼顾了房屋内居住人的实际困难,让腾退行动也能充满温情,此次工作也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高度赞扬,高效温暖的执行行为也赢得了买受人的好评。今后,哈铁法院将继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理念,把“为民排忧解难事,真情温暖感人心”作为始终不变的初心和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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