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2日,正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溪分局接到和溪派出所民警电话,称他们接到一起警情,一位70多岁的老人汪某在买煤时被骗,其所购买煤的斤数与实际不符,购买了1838斤煤,实际却只有878斤煤。接到派出所民警电话后,分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展开调查。
由于销售方是开车下乡进行销售,在交易的时候无任何凭据及相关联系方式,但交易地点是在汪某家里,对此,分局立即联合派出所到汪某家里进行核实调查。所幸的是汪某家里安装有监控,工作人员通过监控调出车牌号,最终与销售方取得联系,并让其来到汪某家里一起展开调查。通过双方见面共同回忆,在交易现场,汪某以65元每100斤煤的价格计算与销售方达成交易协议,称煤的计量器具由购买方汪某自己提供,最终以1838斤煤完成交易,支付销售方1150元。之所以会出现相差960斤煤的情况,可能是在称斤数的时候计算错了,他们称斤数的方式是人用背篼背着煤站在称上称,称得的结果按毛重市斤计算,去皮的时候按公斤计算,所以才导致斤数与实际不符。根据购买方汪某反应缺斤少量的情况,分局执法人员将进一步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协商,销售方同意先将多支付的570元退还给购买方汪某。
群众诉求无小事,一直以来,正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都高度重视投诉举报调解工作,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落实。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化解群众反映的消费维权问题,不断优化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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