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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一企业家被错误羁押613天,牵出股权“0元转让”谜团

2021-01-23 11:07:04  来源:  作者:

  按照李忠生起诉状中的说法,海风置业是1995年10月由他和妻子倪杰瑜共同创建,两人分别持有90%和10%的股权,公司拥有位于芝罘区占地70亩的海风工业园一个,当时预估价值约12亿元;拥有位于芝罘区的商铺2000多平方米,价值约1亿元;拥有总占地面积45.3公顷的“凤凰山庄”项目,已建设完工11栋商品房,12栋职工福利房完成近一半工程,项目预期收益更高达数十亿元。在没有得到正确评估的前提下,他不可能同意0元转让。

  占地70亩的海风工业园

  时任公司法律顾问的李强也表示,“当时中山会计事务所的那份审计报告,海风置业并不认可。比如海风工业园土地及房屋价格,报告是按照当年建设投入成本进行评估的,连后来的折旧费用都算进去了,而不是按照当时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的,这种评估方式明显不合理。此外,当时凤凰山庄项目还有70万平方米没开发,预期收益也根本没计算进去。”

  合同“罗生门”

  2020年11月底,新时报记者在获取的一份《烟台海风置业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文件中看到,会议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参加会议人员为李忠生和倪杰瑜。会议形成决议如下:李忠生同意将其持有烟台海风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以零元(¥0元)价格转让给王国利;倪杰瑜同意将其持有的烟台海风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以零元(¥0元)价格转让给倪杰瑜(编者注:原文件内容)。

  在另外两份落款为2017年5月16日的《烟台海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文件中显示,李忠生同意将其持有烟台海风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以零元(¥0元)价格转让给王国利,倪杰瑜同意将其持有的烟台海风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以零元(¥0元)价格转让给秦兵。

  之后,根据《烟台海风置业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海风置业法定代表人变为王国利,出资时间2014年4月7日,认缴出资额4500万元,出资比例90%,秦兵认缴出资额500万元,出资比例10%。


  李忠生与王国利签订的烟台海风置业股权转让协议

  既然当初李忠生不同意0元转让股权,那么这两份文件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李忠生在申诉材料中解释称,5月19日自己被刑拘当日,在移送看守所之前,被人带至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体检时,被恐吓情况下在很多材料上签字按手印,“最后按照他们的要求在空白的协议等文件上签了字,当时盖公章的地方都是空白,公章不是自己盖上去的。”有关倪杰瑜的那些签字材料,倪杰瑜则告诉新时报记者,那些材料都是在5月20日上午签的,是为了解救被羁押的丈夫,“当时他们让我在好几份文件上签字,具体什么内容我没仔细看,上面也只有老李(李忠生)的签名。我一看他都签过了我也就跟着签了。他们当时答应我说,字签完了就能放了老李了。”

  按照李忠生和倪杰瑜的说法,《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文件都是伪造和被篡改的,签字时间、王国利、秦兵的名字都是事后被添加上去的。“王国利和秦兵的名字,我跟妻子连听都没听说过,怎么可能转让给他俩?”李忠生在申诉材料中辩解道。倪杰瑜也坚称,自己并不认识王国利和秦兵。不过,李忠生、倪杰瑜夫妇的这些说法由于缺乏相关证据,新时报记者无法辨别真伪。

  海风置业临时股东会决议文件中,疑似出现笔误情况

  新时报记者仔细翻阅这几份文件,发现不少蹊跷之处。在《股东会决议》中,倪杰瑜是将全部股权转让给倪杰瑜,也就是自己,但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却转让给了秦兵,前者做法明显不符合常理,疑似在填写时出现笔误;在两份《股权转让协议》中,甲方一栏中均有李忠生和倪杰瑜的签字及手印,以及海风置业的公章,乙方一栏中只有王国利和秦兵的签字,没有任何单位公章。此外,《股权转让协议》只有短短不到两页纸,里面没有涉及海风置业股权分布、欠债、净资产额等任何审计详细信息,协议未免有些草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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