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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因困回家难 执行法官自掏腰包暖人心

2024-01-16 20:02:46  来源:第一法制现场  作者:张雅倩、石磊

第一法制现场(张雅倩、石磊)在大家的印象中,法院的执行法官,大多只有坚定果敢的决断,没有暖意萦怀的柔情,他们的特质就是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尤其是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以来,让“老赖”们先后尝到了执行法官铁拳头的厉害,似乎除了“铁腕手段”从未有过“温情执行”。果真是这样吗?近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农村集体土地出租合同纠纷案中,却因执行法官自掏腰包资助被执行人解决生活难题而促进了案件执行。
案情简介:2022年3月21日,刘某与郑某双方签订了《岳普湖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合同约定:2022年5月1日起至2041年12月31日止,刘某以每亩每年300元承包郑某在岳普湖县巴依阿瓦提乡约8000亩土地,并约定按年支付承租费。合同签订后刘某给郑某转账160万元,但郑某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刘某多次催促郑某交付土地或退还承包费,而郑某是一拖再拖,无奈之下,刘某只好诉至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郑某向刘某退还土地承包费160万元。调解生效后郑某仍然未按调解书协议支付承租费,于是,刘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多种渠道查控郑某的财产,将被执行人郑某的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行卡全部进行冻结,并传唤其来法院履行义务。
谈话中了解到,郑某确实存在资金困难,且其态度诚恳,没有逃避执行,自己从距离岳普湖县400多公里的阿克苏市乘车来到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向执行法官讲述自己的实际情况:“我不是不还钱,而是没有能力呀,我现在真的没有钱,我会想办法争取在今年年底农作物卖出后将承包费退还给刘某。”经了解核实,郑某生活确实存在困难,执行法官联系申请人协商还款事宜,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郑某在2024年年底支付承包费。因郑某微信、支付宝等都被冻结,身上也没有现金吃饭、回家,见郑某面诉说着自己的困难,办案人拿出300元钱递给郑某:“这点钱你拿着,钱虽不多但也能给你生活上救救急。”郑某见状,既意外又感动,双眼湿润的感叹道:“头一次见过这样的法官,这么体谅人!那就算您借给我的吧。”随后,郑某把钱装进衣袋里,思量再三后明确地表示:“法官这么诚心帮助我,我再没个好态度就对不住人家了。自己一定会想办法在年底前将钱退还给刘某,绝不辜负执行法官对自己的信任。”
执行工作是法与情的对视,不仅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和平衡各方的利益,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与当事人心贴心沟通调解,在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的同时,也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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