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铁法院秉持审案提速,仅用20天时间,成功调解三起民事案件,为三家中小企业追回欠款一千多万元,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力助推中小企业发展。
案情回顾案情之一:2018年,某爆破公司为铁路企业某工程实施爆破作业,并签订合同,约定工程总价1328万元,工程款支付时间为每月20日,次月支付当月计价款的7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某爆破公司依约履行了合同,但某铁路企业尚欠8百余万元及利息未给付,双方协商未果,诉讼至本院。
案情之二:哈尔滨某商贸公司于 2018年与中铁某工程分公司签订《粉煤灰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商贸公司依约向中铁某工程分公司提供了合同条款中的粉煤灰,但中铁某公司未完全给付粉煤灰款。经封账协议确定,截至2020年12月30日,中铁某公司尚欠粉煤灰款3百余万元。
案情之三:哈尔滨某物流公司于 2018年与中铁某工程分公司签订《粉煤灰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物流公司依约向中铁某工程分公司提供了合同条款中的粉煤灰,但中铁某公司未完全给付粉煤灰款。经封账协议确定,截至2020年12月30日,中铁某公司尚欠粉煤灰款近60万元。
质效举措8月底,佳铁法院先后受理了上述三起案件,办案法官张皓收案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三起案件的原告均为中小企业,并且被告即时履行合同对原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笔钱是企业的救命钱,员工的工资发放就等着这笔钱了,再没有钱进账公司就没法正常运作了。”其中一个原告经理说。面对此种情况,办案法官秉持公平公义的原则,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面对争执不下的企业双方,坚持“和字诀”,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对矛盾纠纷进行源头梳理,找准利益共赢点,通过法官的耐心的劝导,该三起案件仅用20余天就以调解方式结案,并在调解协议中附加违约条款,做到了审案提速,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时间和成本;平等对待,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零距离”服务,解决当事人千万欠款难题。“咱中小企业也有人撑腰”,原告在离开法院时说。
彰显效果佳铁法院以解决当事人燃眉之急为目标,为中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排忧解难、保驾护航,始终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做到快审快结,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