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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法院:党建引领审判 打造枫桥式基层人民法院

2020-06-18 15:02:26  来源:第一法制现场  作者:蔺巧丽

第一法制现场(蔺巧丽)今年以来,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确定民丰县人民法院作为“枫桥式基层人民法院”试点法院。该院将 “枫桥经验”与本地实际相结合,把功夫下在诉前,实现人民司法深入乡村,基层矛盾就地化解,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供基层经验。

“枫桥式基层人民法院”创建工作不是一阵风,而是“四季风”。民丰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党建为引领,发挥五个作用、规范五个制度、落实五项措施,民丰县人民法院将司法资源沉淀到乡镇(街道),把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门口,实现与群众零距离的沟通交流,为人民群众诉讼、调解、执行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提升人民法院服务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法官的专业优势,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困难诉求,完善诉调对象和基层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机制,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发挥五个作用。加强党建引领业务工作,为创建“枫桥式基层人民法院”提供政治保障。一是核心作用,始终把政治建设作为建院的首要任务,始终以树牢“四个意识”、做好“两个维护”为主要抓手,持续用力;二是全局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融入县域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诉源治理;三是引领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全院干警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要有破解难题的精神,大胆履职尽责;四是警示作用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为法院履行宪法职责、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打下坚实的政治和思想基础;五是带头作用,持续加强“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三项队建活动工作,切实用好“六大纪律”,推动人民法院政治生态、司法生态、院风院貌持续向好发展,促进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规范五个制度。一是规范好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制度,坚持系统谋划,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标准,强化督导考核,大幅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规范好“两个一站式”工作制度,明确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相关工作规范、标准和流程,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整体提档升级;三是规范好“日核查、周通报工作制度”,用活用好绩效指挥棒,统筹各项推进深化改革工作,进一步激发了法院工作活力;四是规范好法官工作室“六个一”工作制度,积极服务辖区矛盾纠纷化解,构建大调解格局;五是规范好案件“三级研判”工作制度,积极对重点及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会诊,对积案及接近审限的案件进行督办,努力实现均衡结案。

落实五项措施。一是落实加强党建引领业务工作,为创建“枫桥式基层人民法院”提供政治报障;二是落实以创建“枫桥式萨勒吾则克人民法庭、安迪尔人民法庭”为切入点,为创建“枫桥式基层人民法院”提供实战经验;三是落实《“1+N”系列实施意见及具体措施》,为创建“枫桥式基层人民法院”打下坚实基础;四是落实 “两个一站式”职能作用,为创建“枫桥式基层人民法院”提供落实手段;五是落实进一步完善“法官工作室”工作规范,为创建“枫桥式基层人民法院”提供平台。

截止6月10日,民丰县人民法院法官工作室将148件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成功解决民间借贷、劳务合同、借款合同等各类矛盾纠纷148件,共完成司法确认148起,调解136件,案件调节率92%,涉案标的额达168万元,执行标的额135万元,执行率达到80.36%。

经过不断的努力,民丰县人民法院实现案件调节率在90%以上,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控制在20%以内,均达到了创建“枫桥式基层人民法院”标准,初步形成了人民法院与基层党组织、社会调解组织的衔接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合力,并将逐步实现‘人民需求在哪里、诉讼服务和纠纷化解就在哪里’,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诉讼前端。

据悉,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创建“枫桥式基层人民法院”实现动态管理,每年对“创建法院”进行验收,验收达标法院进行挂牌授奖,达不到“枫桥式基层人民法院”标准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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