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法制现场(魏小雨、陈冉)近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孔店法庭余培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王某与李某于2016年夏天办理了离婚手续,约定未成年女儿小可(化名)由母亲王某抚养,父亲李某每年给付抚养费8000元,但离婚至今李某分文未给。王某手部残疾无法通过劳动获得收入,平时的日子过得很拮据,小可现在在上中学正是需要花钱的时候,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立案后,余法官考虑到孩子的感受,首先采用调解的方式,主动联系李某了解情况,却在电话中听到其在打牌,当余法官说到让其来法院当面调解,李某态度非常的敷衍说没时间。原来李某之前就好赌成性一直说自己没钱,现在已经再婚,更不想支付抚养费了。看见王某残缺的手指和小可落寞的神情,余法官内心泛着酸楚,后又多次联系李某,李某终于同意到法庭当面调解。
余法官将小可的近况转述给李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劝说李某:“你作为孩子的父亲,无论是从法律还是道德上,都应该支付抚养费,不能因为离婚了你就不尽抚养义务,小可现在上中学了正值青春期,你更应该多关心孩子……”经过余法官反复地释法明理,李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法官教育的对,我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今后我会主动履行义务的。”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约定李某从2022年开始,于每年年底给付抚养费10000元,直至小可年满十八周岁时止,对于拖欠的部分分期给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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