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快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为申请人执结回拖欠已久的合同尾款,申请人从广州寄来写有“公正执法 热心为民”的锦旗,对执行法官高效执行、司法为民表示真诚的感谢。

申请执行人李某于2018年与被执行人姜某签订《服装加工厂转让合同》,约定李某将其经营的服装厂及内部设备转让给姜某,姜某一直没有依约给付尾款。2020年李某将姜某诉至法院,经过调解最终达成姜某给付剩余欠款5万元的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姜某并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尾款义务。
进入执行程序后,佳铁法院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姜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同时对被执行人姜某名下财产发起网络查控,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姜某名下有一处房产,除此之外,未发现姜某其他有效财产线索,而该房产已被姜某转卖他人。此时,姜某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经过多番辗转,通过房屋买卖合同联系到该房产买受人,并将姜某以出售可供执行财产的方式妨害执行,涉嫌财产转移的行为告知买受人。在买受人的积极配合下,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姜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执行法官要求其认真反省,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并告知涉嫌恶意转移财产将面临的法律后果。面对高压威慑力,被执行人姜某终于将案款55632.2元全部缴齐,案件在姜某的自动履行下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该案中,佳铁法院依法采取必要的执行措施,做到秉公执法,形成强力震慑,有力的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接下来,佳铁法院将持续加强执行力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