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引领作用突显 民族团结进步盛开绚丽之花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繁重、工作艰巨,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集中资源、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狠抓落实,让民族团结进步扎牢和谐之根,盛开美丽之花,喜结幸福之果。坚持“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承诺,以共同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以边疆繁荣促进边疆稳定。深入贯彻落实“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有1个示范乡、4个示范村列入云南省第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际投入建设资金8241万元;有1个示范镇、7个示范村、1个民族特色村和1个示范社区列入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累计投入建设资金8285.03万元;2019年,启动创建示范村5个,专项补助资金590万元。2020年,启动创建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2个直过民族示范村和1个脱贫攻坚巩固旅游扶贫项目,专项补助资金700万元。2021年,启动创建6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专项补助资金600万元。重点实施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提升等扶持项目。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成就。1人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忙怀乡、涌宝镇2个乡镇和茂兰牛圈箐团山等10个单位被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命名为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中共云县委等5家单位被命名为“临沧市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中共云县委宣传部、云县人民检察院、爱华镇、漫湾镇、云县民族中学、云县县城中心幼儿园、新云洲社区、幸福镇幸福村傣族寨、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云县彝族学会等10个单位被命名为“临沧市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示范单位”。在云南省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云县有1名同志被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在临沧市第七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中共云县委等5个集体被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9名个人被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云县茶房乡革命老区被临沧市民族宗教委命名为第一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全县命名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个,示范乡镇4个,示范村9个,示范企业6个;表扬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个,模范个人30名;命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教育培训基地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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