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曲阜公安:切莫贪图利益 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工具人”
2023-06-22 09:49:38 来源:第一法制现场 作者:
第一法制现场:6月20日下午,山东省曲阜市公安局姚村派出所行政处罚五名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人员。
经查,6月15日,罗某(男,18岁,曲阜市姚村镇人)、黄某某(男,18岁,曲阜市王庄镇人)两人采取使用多部手机相互配合,通过与诈骗分子开通QQ语音并拨打指定手机号码进行话术诈骗的方式,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办案民警通过调查发现,孔某某(男,19岁,曲阜市石门山镇人)、孙某某(男,18岁,曲阜市石门山镇人)、吴某某(男,19岁,曲阜市防山镇人)三人采取同样手段实施违法行为。其中,孔某某非法获利1480元,孙某某非法获利430元,吴某某非法获利140元。
姚村派出所根据相关规定,依法给与孔某某、孙某某、吴某某、黄某某、罗某行政罚款处罚,其违法所得一并没收。
请广大人民群众
切勿贪一时利益
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山东省曲阜市公安局)
精选图文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出处非(第一法治现场)的作品,均转载于自其它媒体或会员发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目的在于信息的传递,本网不承担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对稿件有质疑请与本网客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