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高邑县法院审结原告杨某与被告常某娟离婚纠纷一案,判决被告常某娟返还原告杨某彩礼款80000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常某娟以在外打工为由拒不出面解决。虽经多次电话联系,常某娟始终态度强硬,坚称不予履行;在依法冻结其工资,告知将要上“老赖”名单时被迫来院调解一次,初步达成和解意向后,以需要回家与父亲商量为由没有当场履行,随后再次外出打工,杳无音讯。
今年5月“拉网式”集中执行活动开始后,执行局将该案纳入集中执行范围,执行干警将在中韩镇、富村镇集中行动中拘留被执行人袁某珍、拘传杨某芹的视频、图片出示给常某娟父亲观看,并多次进行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常某娟之父在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中认识到了拒不返还彩礼理亏、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违法。遂常老汉表示要做通女儿工作,积极返还彩礼,并于9日上午来到法院履行返还款50000元,承诺剩余30000元年底前一次性返还到位。
离婚彩礼返还难,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题之一。此次“拉网式”集中活动开展以来,拘传、拘留被执行人在全县产生强大震慑。执行干警通过以案释法,彰显法院打击拒执行为的坚定决心,使部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知法、畏法,不再抱有侥幸心理。高邑县法院将以“拉网式”集中执行为契机,切实解决一批离婚纠纷彩礼返还难、劳动纠纷工资索要难等民生案件,以实际成效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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