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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承诺制度保障农民民工工资在“阳光”下支付

2022-03-17 06:25:46  来源:第一法制现场  作者:

第一法制现场:日前,通过为期三个月的试点,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治欠工作再添新举措。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全面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四级承诺,通过农民工、施工班组、劳务公司和项目业主之间至下而上签订承诺书,全方位构架起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诚信通道,确保农民工工资在“阳光”体系的监督下按月足额发放。

长期以来,各地在农民工工资支付过程中产生的欠薪纠纷往往成为民生关注热点问题。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面治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全面梳理明晰了劳资纠纷矛盾调处中最突出的三类问题:一是用工单位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二是劳务公司和班组因计量计价引发的争议;三是总包企业、劳务公司、班组长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严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

为了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面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流程的基础上,适时引导在建工程项目建立“四级承诺制度”,逐级明确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劳务公司、班组长的职责、权利、义务。其构成方式是:班组长向劳务分包公司承诺,对班组用工人数和考勤、计酬手册真实性负责;劳务分包公司向总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如实上报农民工工资,对农民工工资真实性负责;总包单位向业主方承诺,通过专户按照实际产生的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工个人工资卡中;业主单位向总包单位承诺,把人工工资按月足额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户。按照“四级承诺制度”工作流程,总包企业审核经劳务分包公司、业主、班组长三方确认的工资表,每月结合项目工资发放月报制度上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作为日常监督检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依据,从而促使总包单位、施工单位、用人单位、农民工之间心存一本清楚的台账,自觉履行承诺,做到“事后纠纷”向“事先预防”转变,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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