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的决定》《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行动方案》,进一步引导宣传发动更多群众自觉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者”,弘扬绿色环保理念,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环保意识,9月6日至7日,天峻法院环保志愿者服务队宣讲人员走进织合玛乡、江河镇、舟群乡开展生态环保宣讲活动,倡导干部群众参与生态环保、践行生态环保责任。
天峻法院环保志愿服务队分别在织合玛乡、江河镇、舟群乡三个乡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和实践活动,以讲座授课的形式,对群众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文明行为规范宣传教育,向群众讲解《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绿色消费和绿色出游等生态环保知识,举例说明身边绿色低碳行为,倡导群众自觉从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宣讲期间,政治部主任才昂加、干警普松才让通过藏汉双语向牧民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并结合天峻法院近年来审理的生态环保类相关案例,现场答疑解惑部分村干部及护林员提出的一些问题,使大家深刻认识到狩猎野生动物、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普及了牧民群众对非法狩猎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农牧区常见的刑事犯罪法律知识。
此次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到了生态环保的重大意义和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也让群众看到了法院用法律守护绿水青山的决心。当地群众纷纷表示,会以实际行动保护一草一木、一山一水,积极支持法院工作,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生态环境,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今后,天峻法院将立足工作实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弘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引导群众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共建美好家园上来,为天峻县全力打造“生态保护和治理样板县”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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