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七旬老人范某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寿县法院执行局,将一面书写“为人民办实事不怕麻烦,公平公正廉洁高效执法”的鲜红锦旗亲手送到执行法官的手中,连连称赞承办法官为群众真心办实事的敬业精神和负责态度,并表达深深谢意。
2014年,黄某叔侄俩人合伙做生意,因资金短缺向范某借款100000元,并约定利息,后经多次催要,黄某叔侄俩一拖再拖。2015年12月,黄某叔侄俩换借据,又出具了利息30500元的欠据。范某又多次催要,黄某叔侄俩一直未能给付,范某遂诉至法院。2016年9月,经寿县人民法院调解并形成调解书,黄某叔侄俩应偿还范某130500元。调解生效后,黄某叔侄俩未自愿履行,范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黄某叔侄俩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敦促其尽快履行。通过网络查询,发现黄某叔侄俩名下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多次联系黄某叔侄俩人,要求其立即履行,但其多次以各种理由搪塞。后经现场调查,黄某叔叔有养老金,承办法官遂及时的将该账户进行冻结。2017年,通过承办法官多次调解,黄某叔叔与范某达成和解,同意每月由法院扣划并预留部分款项用于生活,其余部分用于还款。10月29日,在案款即将全部扣划到位时,范某为表示感谢,向承办法官赠送了锦旗。
案件执行中,执行法官始终以善意执行为指导,本着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的理念,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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