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责任落实。落实镇、村(社区)、经营个体“三级监管”责任,筑牢监管网底。
二、强化规范建设。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验收办法,推进食药所规范化建设,实现了“有人员编制,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执法装备、有执法车辆、有快检设备”目标。
三、强化部门联动。强化部门联合协作机制,保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四、强化重点监管。加大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治理力度,开展“双清双查”、白酒等专项整治行动;落实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规范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
五、强化宣传培训。组织“四品一械”执法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大讲堂”等系列活动,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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