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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铁法院执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获好评

2020-11-24 13:32:28  来源:第一法制现场  作者:彭毅

对房产进行查封

     为买受人办理过户登记

       第一法制现场(彭毅)近日,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成功拍卖了被执行人一处房产获得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2011年陈某与哈尔滨某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借款35万元,陈某的前妻杜某用名下的一处房产为其提供了抵押担保。2012年6月,陈某死亡,所欠贷款本息未还,银行多次向陈某的继承人陈某之子催收无果后,将陈某之子及担保人杜某起诉至法院。案件经多年诉讼,2019年法院判决陈某之子以继承遗产范围为限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如不能清偿,应以杜某名下抵押的房产拍卖或变卖的价款优先清偿。判决生效后,陈某之子、杜某未履行义务,该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佳铁法院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向陈某之子、杜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义务,并传唤二人到场了解情况,经调查核实,查明陈某之子未继承陈某遗产,无力代父履行义务,经过执行法官释法明理,杜某表示愿意用自己抵押的房产偿还债务。执行干警随即约谈申请执行人,告知调查结果,申请执行人对此表示认可,不再向陈某之子追索,因为此案迁延数年,希望快速执行杜某抵押的房产,如房产变现后不足额将核销债务,被执行人也饱受诉累,希望尽快结案。

    佳铁法院立即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经双方当事人议价及网络拍卖,该房产最终以33.6万元成交,法官第一时间将案款发放给申请人,银行按照规定核销了剩余债务。随后法官立即联系买受人为其办理了过户登记并现场交接房产,各方当事人对佳铁法院高效利民的执行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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