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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灵璧县一家族势力被指欺行霸市强揽工程

2021-01-19 19:13:12  来源:  作者:

 “以胡某彬为首的家族势力之所以能兴风作案,除了有庞大的亲族势力之外,还有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网。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项目公司被打走,也不会有那么多人被殴打伤害,也不会有明目张胆地私刻公章蒙蔽法院操弄虚假诉讼骗取巨额钱财,更不会知法犯法肆无忌惮地非法处置被法院查封冻结的巨额财产……”安徽省灵璧县的孙建民心有余悸地向媒体透露着胡某彬家族在当地呼风唤雨的硬实力,以及其涉嫌存在的一些问题。

        

    其一,依靠家族势力欺行霸市  多起暴力霸占案被揭底。

    近日,反映人实名向媒体反映胡某彬家族涉嫌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欺压百姓等多起不法行为。2019年5月份,胡某彬等团伙威胁孙建民、孙威、张宏伟等“盛世华城2号地块12号超市楼后续在建工程所在地是他胡某彬的势力范围,其家族势力庞大,(如不让胡某彬干)你们找谁后续工程都干不成”。
    2019年6月2日,6月9日、6月10日,胡某彬先后多次威胁、阻挠盛世华城12号地块的施工方灵璧县华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多次聚众(胡某彬、王某、胡某松、岳某、蒋某明等十几人)多次对华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项目进行滋扰、纠缠、围堵、阻工,殴打辱骂施工人员赵某,并安排蒋某明翻墙进入工地割断施工用电,瘫痪工地,逼走华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并用车辆围堵施工现场出入口,造成孙建民等10多万元购买的两车混凝土无法浇筑而废弃。
    然后,胡某彬通过抬高承包款,迫使孙建民、孙威、张宏伟等工程所有方将工程转由胡某彬施工(华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20万元承建,胡某彬强揽工程后抬升270万元承建)。胡某彬强占强揽工程后,诈骗孙建民、张宏伟等80万元工程款后,拒不施工,导致工程至今无法完工,给工程方造成巨额损失。
    2018年至今,胡某彬家族对被骗购买其“非法处置房”群众,既不交房又不退款,多次辱骂威胁向其讨要说法、向各部门反映的受害群众(可调查被骗购房的群众)。
    2017年2月,胡某彬、胡某松聚众约15人辱骂、殴打讨要工程款的工人。
    2016年,胡某彬聚众(王某、胡某松等几十人)暴力驱赶、殴打、威胁恐吓安徽颖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某,并强逼李某交出颖淮公司公章项目部公章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2015年8月,胡某彬聚众(王某、胡某松等几十人)暴力威胁、恐吓、殴打安徽省方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秦集镇)沈某芳,暴力驱赶沈某芳,强占其施工项目。
    2015年6月,胡某彬聚众50多人(王某、胡某松等50多人)在新医院前南北路盛世华城2号地块西门,威胁恐吓、暴力殴打驱赶江苏圣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工程的承包方工头王某(家住安徽灵璧高楼)等,强占其施工工程。
    2015年6月,胡某彬在盛世华城2号地块聚众将江苏圣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承包工头(宣城的一木工)打走,受害者被打伤两根肋骨。
    2015年6月,胡某彬聚众打击、报复、恐吓、伤害反映人。为掩饰不法行为,胡某彬、王某、胡某松、许某等团伙人员对依法维权的股东及反映胡某彬等不法行为的反映人李某款及其家人等进行报复伤害,安排王某、胡某松、许某等五六人在南关车站当着民警的面肆无忌惮地将反映人打成轻伤害。
    2013年至今,胡某彬、胡某松等家族势力霸占灵璧英才学校长达8年之久。胡某彬、王某、胡某松等家族势力几十人霸占灵璧县英才学校,既不按约支付给股东张某军、赵某、李某款等费用,又拒不把学校返还给张某军等其他股东,强行剥夺张某军、赵某、李某款对学校的监督权和知情权,对举报人进行威胁、恐吓与暴力伤害。
    胡某彬等人的上述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法发〔2018〕1号文件《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十一条,涉嫌严重犯罪。

    其二,私刻公章强揽工程,涉嫌恶意虚假诉讼合同诈骗。

       

       

    被举报人胡某彬私刻“河南中天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公章,制作虚假的“授权委托书”以假委托人的身份虚假诉讼,骗取巨额钱款。涉嫌私刻公章、虚假诉讼、合同诈骗罪。

    2017年9月28日,使用私刻的“河南中天消防有限公司”假公章,制作虚假的“授权委托书”以假委托人的身份,假代表“河南中天消防有限公司”虚假诉讼。河南中天公司委托上海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2019)建纬字第123号律师函证实。起诉“宿州市华盛置业有限公司”,与华盛置业建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彭某喜恶意串通非法获利450万元。见灵璧县人民法院(2017)皖1323灵初4511号民事调解书。
    2016年,被反映人胡某彬隐瞒了已收取售房款8684200元款的事实,隐瞒了华盛公司向朱某朝、孙某民等人借款935万元支付给胡某彬的事实。胡某彬等通过瞒天过海办法,欺骗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将“江苏圣邦公司等所建的46108平方米的工程 ”等全部纳入鉴定,蓄意断章取义仅向法院提供鉴定报告中的“建设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定案表”,虚构工程量,提供不实证据提起诉讼,先后通过“宿州中级人民法院皖13民初156号调解书”、“宿州中级人民法院皖13民初174号判决书”,与宿州华盛置业建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彭某喜恶意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蒙蔽法官,骗取资金91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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