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法制现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昆明某人造板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纤维人造板制造及销售的企业。该公司因为生产工艺落后,地理位置敏感,多年来恶臭扰民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市民投诉一直居高不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该公司的群众反复投诉问题,组织了多次专题会议研究后,安排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管、市场监管、属地街道等相关部门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2020年12月30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针对群众投诉气味扰民问题,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产整改并处罚款。该企业拒不停产整改,报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于2021年3月12日对该企业采取了关停措施。
在2021至2022年期间,该公司向法院起诉撤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于2020年12月30日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盘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最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改并处罚款的合法性也得到法院认可。
同时,野鸭湖业主代表,将一面写着“不忘初心,环保卫士”的锦旗送到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衷心感谢盘龙分局在关停昆明某人造板制造有限公司过程中做出的努力,解决了多来年野鸭湖周边居民面对的恶臭扰民问题。
下一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发挥环保生态铁军风采,呵护好盘龙区的绿水青山、蓝天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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