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龙陵县在全县范围内启动了以“抓党建促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清河行动,对全县范围内的河湖库渠开展以“清淤除障、整治妨碍行洪突出问题”为重点的清河行动,大力提升全县河湖库渠塘管护水平和城乡人居环境,着力实现河道水循环正常、水安全保证、水文化丰富、水生态良好、水景观优美的目标。
当天上午,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驻龙各单位党(工)委(党组)、龙山镇及各党总支(支部)共计300余人对城区西河石笕槽至两交水全长1公里长的河段上的水面上水生植物、漂浮垃圾及两岸杂草、枯枝烂叶等进行清扫。
党旗迎风飘扬,干群热情高涨。虽然天空下着小雨,却丝毫不影响清理的热情和进度。党员主动带头,发扬不怕累、不怕脏的精神,冲锋在前。河道里,党员群众用手中的锄头、镰刀、铁铲、砍刀等把河道两旁的杂草垃圾清理上岸,河岸上的同志用火钳、粪箕等工具清理道路两旁的垃圾并送上运输车。在所有人默契配合和辛勤付出下,在一片欢声笑语中高效完成了河道的清扫任务。
“作为一名党员,参加此次清河行动,我们用自己的劳动改善了河道环境,也使自己在劳动中,提升了对为民服务的认识。”龙陵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段祥翔说到。
“作为一名党员,我非常有幸能够参与本次清河行动,这也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同时也是作为一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作为一名公民,履行让我们的山更清,水更绿的义务和我们的职责。”龙陵县地震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牛兴宝说到。
活动的开展让党员群众深刻学习领会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着力践行“两山”理论,树牢正确的政绩观,着力增强了党员、干部、群众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一线工作法、项目工作法、典型引路法”贯彻于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的全过程。
龙陵县河长办专职副主任黄江鳌表示:“此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河行动,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表现和有力的抓手,其目的是为了引导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到我们河湖管理和保护中来,树立很好的环境保护意识,让我们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管理目标得以实现。”
记者丨杨治文 王学云 刘羽
凡本网注明出处非(第一法治现场)的作品,均转载于自其它媒体或会员发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目的在于信息的传递,本网不承担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对稿件有质疑请与本网客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