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6日上午,格尔木市法院民事审判庭例行召开庭务学习会议,全庭人员参加,民事审判庭庭长裴淑文主持会议,临近年终岁尾,这次例会学习就显得格外重要。
民事审判庭始终坚持“学习在日常,审判工作在经常” 的工作思路,会议首先学习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方案》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和上网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要求全庭干警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同时还要求在日常工作中不仅要加强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还要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结合本院《审判管理工作通报》的各项数据就近期全庭工作进行了总结与分析,并认真听取了各个办案小组的意见,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会议指出,民事审判庭尽管面临的形势严峻,但全庭要克服畏难情绪,勇于担当作为,努力提高审判质效。会议的最后,裴淑文庭长要求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一要以冲刺的姿态投入到工作中,严格依法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二要注重办案效果,端正工作态度,进一步提升司法文书质量;三要定期对业务指标进行分析研究,效率优先,确保工作。全庭干警按照“共性指标”、“个性目标”的要求,经过“民主测评”的方式推举优秀干警,要求全庭干警见贤思齐,向优秀干警学习,让民事审判庭的各项工作指标再上新台阶,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凡本网注明出处非(第一法治现场)的作品,均转载于自其它媒体或会员发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目的在于信息的传递,本网不承担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对稿件有质疑请与本网客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