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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法院3个集体2名干警荣获全市妇女先优典型表彰

2020-12-14 08:21:24  来源:第一法制现场  作者:

第一法制现场:近日,牡丹江市妇女联合会表彰了一批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冲锋在前、担当奉献的杰出女性和先进集体,其中牡丹江中院机关党委被评为“三八红旗集体”、牡丹江中院立案庭被评为“巾帼文明岗”、绥芬河市法院民一庭被评为“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牡丹江中院杨柏苓被评为“维权工作先进个人”、爱民区法院王志琨被评为“三八红旗手”。

三八红旗集体

牡丹江中院机关党委

 

牡丹江中院机关党委现有干警5人,其中女干警3人,中院机关党委不断践行“全心全意为女职工服务的理念”,开创了“党政满意、单位满意、女职工满意”的新局面。一是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疫情发生以来,组织全院干警到牡丹江南高速收费站、40个社区、火车站、磨刀石收费站、隔离观察点、海浪机场等卡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共登记出行人员20万余人次,核查车辆6万余辆,扫码近8万余人次,两次被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通报表扬;二是积极履行岗位职责。自工会成立以来,建章立制,认真学习《中国工会章程》,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部署要求开展,成绩显著;三是关爱女性干警。高度重视女干警群体,针对女干警积极开展各类活动,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丰富女干警生活,提升女干警的综合素质。

 

巾帼文明岗

牡丹江中院立案庭

 

牡丹江中院立案庭现有干警12人,其中女干警7人,她们以女性特有的细心和耐心,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一是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工作。在严峻的疫情面前,克服种种困难,在开通网上立案的同时,又开辟邮寄立案、预约立案等多种立案诉讼服务渠道,为当事人在疫情期间能够正常行使诉讼权利做出了积极贡献;二是推进多元解纷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与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大调解衔接流程的若干规定(试行)》,由调解中心派调解员入驻中院及城区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多元化解纠纷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实现“让老百姓立案不求人”的庄严承诺。从加强诉讼指导、减轻群众的诉讼负担、畅通与群众的联系、履行风险告知程序等四方面着手,更加方便群众诉讼。

 

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绥芬河市法院民一庭

 

绥芬河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现有干警6人,其中女干警3人。绥芬河市法院民一庭秉持家事审判新理念,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和人文关怀原则,加强对婚姻家庭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指引,不断从情理法相结合的角度,做好释法析理和判后答疑工作,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女性当事人,主动协调街道、妇联、人社等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探索建立了家事调解制度、家事调查制度、判后回访帮扶制度、离婚冷静期制度等具有家事诉讼特点的特别程序制度,构建家事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动机制和反家庭暴力联防联动机制等司法、行政和社会力量相互协作配合的婚姻家庭纠纷协调解决工作机制,构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新格局。

 

维权工作先进个人

牡丹江中院杨柏苓

 

杨柏苓,女,现任牡丹江中院刑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曾先后获得全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反邪教先进个人”“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该同志有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共办理民商事案件1600余件,刑事案件500余件,无一件人为原因更改案件及上访案件。擅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的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多次在省电视台播出,办理的姜某某伤害案被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在中央12台《天网》栏目播出,取得较好社会反响。

三八红旗手

爱民区法院王志琨

 

 

王志琨,女,现任爱民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先后获得“先进个人”“巾帼英雄”“金桂兰式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作为一名女法官,她能将法律的睿智、刚性和冷静与女性特有的细致、耐心和热情揉合在一起,入情入理入法的息纷止争,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弱势群体。在职期间共审结200余件经济案件,300余件刑事案件,无一起差错更审,无一起违纪违法,无一起上访缠诉。她高度重视涉黑案件,审理的张某等47名被告人涉黑案件、秦某某等28名被告人涉黑案件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有力的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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