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中共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支部委员会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第一党支部书记刘雪峰主持会议,支部全体在院党员参加会议。
会上,刘雪峰结合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以《弘扬“红船精神”,我们再出发》为题为支部党员讲了一堂内容生动的党课,和大家交流了感受和想法。
刘雪峰指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需要我们从小小红船中汲取精神力量,让“红船精神”激励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勇前进。
随后,刘雪峰从习近平总书记总结的“红船精神”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三个深刻内涵等内容进行深入讲解和交流。
刘雪峰强调,我们法院的党员干部应自觉把“红船精神”融入血脉、化作基因,不断从中汲取真理的力量、创新的力量、实干的力量、道德的力量。学习红船精神,就是要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把红船精神具体落实到司法审判工作之中。牢固树立争先创优思想,不断强化担当有为意识,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敢闯敢试,着力破解司法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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