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绛县南樊镇史村我们的土地被谁占了?
2019-11-21 15:34:22 来源:经济与法信息周刊 作者:华龙 刘杰

绛县南樊镇史村村民代表实名举报 经济与法信息周刊全媒体讯(华龙、刘杰)土地是老百姓的衣食父母,善待土地就是善待自己,土地确权,确的是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也就是说农村土地是集体的,土地生产经营权是农民个人的,让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但在山西省运城市绛县南樊镇史村吴辩论、石建林、郭小印、石高社、石秋林、吴文河、朱来问等村民代表反映,称自家种了几十年的土地被村委会收回搞实验农田承包他人经营15年,并承诺给村民分红,可是多年过去了,没有收到分红,村民们为了要回属于自己的土地,而时任村委会主任朱明会明知该土地是村民的情况下,不给村民确权。本想土地确权应该是个简单的事儿,然而让史村村民意想不到的是,在所有土地证明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他们为此奔走了三年时间,从运城市绛县农业农村局到南樊镇政府,来来回回不知多少趟,至今土地确权难。

失地村民的红手印 1993年在村干部(秦玉柱时任村党支部书记)、(乔治民时任村委会主任)的动员下,史村第五、六、七、八居民组的村民选择了将自己后腰耕地通过村委会转包他人经营,期限15年。2008年史村村委会承包地的15年合同已到期。当村民要求收回土地确权时却发现,2007年时任史村村委会主任石北战私自把土地合同延期了(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发现问题后吴辩论、石建林、郭小印、石高社、石秋林、吴文河、朱来问等村民代表先是到村委会和南樊镇政府反映,得到的答复是等一等,再等等,就是这样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反正就是解决不了。紧接着史村村民代表又到运城市绛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反映。工作人员表示,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证明。随后史村村民就开始奔走在绛县农业农村局、南樊镇政府和史村之间,开具证明材料。史村村委会对这一情况也出具了证明材料并且加盖有公章。

村委会为村民开具的证明材料 史村村民代表带着材料再次来到绛县南樊镇政府时,却又被工作人员推到了村委会,就这样被推来推去。“为了这事儿多年来记不清来回跑了多少趟,有关部门就是推托,迟迟不给解决。”史村村民代表吴辩论无奈地说,这期间他也多次通过正常信访途径反映,仍旧无济于事。

史村村民代表多次反映后,降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进才等人下来调查后,没有任何结果,并对村民代吴辩论讲,土地确权这个事既然村委会收回去了就成集体的土地了,协商一下赔点钱就算了。那么王副局长的调查结果是什么呢?是符合确权条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后来史村村民代表多次到绛县农业农村局找王副局长询问土地确权一事,王副局长对村民代表说:“你们不要瞎跑路了,年龄也大了每天跑路又费钱又费力,多不值得,已经与村委会主任商量好了每亩土地每年给村民补偿300元钱。”商量好的事情为什么村主任朱明会就是不落实呢?


史村后腰存在纠纷的耕地上已建起了住宅 老百姓多想有位带领他们致富的好主任,但百姓却失望了,想不到事与愿违,并没有给百姓带来富裕的生活,应该得到的权益也享受不到,由于百姓得不到理想的村主任信任,村民代表多次到南樊镇政府给镇长王张波反映情况,王镇长要么在开会、下乡,反正就是不与村民代表见面?
史村包村干部第一书记高麦俊对村民代表说:“土地确权我管不了,我只管党政工作,具体联系村委会主任朱明会。”
史村村委会主任朱明会对村民说:“我当村主任还能不过日子,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问多了就说我也管不了,你去太原·北京吧。”
据了解,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不仅是保障土地所有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保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令人不解的是,既然中央一号文件规定符合确权条件的必须给予确权,省市县各级政府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也做出了规定和部署,可见各级政府对确权工作的重视程度,但在绛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进才、南樊镇政府镇长王张波、史村第一书记高麦俊、史村村委会主任朱明会干部眼里根本不当回事,没把村民事情放心上,这样的党员干部何以委以重任?上面的政策就是不落实,不作为的态度着实令村民心寒。土地确权原本是国家对农民土地使用权、经营权的确认和保护,但是现在在绛县南樊镇史村,农民的权益却不能得到保证,原本归属于农民的土地可能通过本次确权流失。这难道不是典型的“经是好经,可惜让歪嘴和尚给念歪了”。对于此事,将持续关注事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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