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法制现场-法制类综合性门户网站
  • 今天是:
网站首页

第一法制现场

当前的位置:首页 > 地方资讯

安徽灵璧县一家族势力被指欺行霸市肆无忌惮

2021-01-28 13:27:30  来源:  作者:

    其二,私刻公章假委托强揽工程,虚假诉讼巨额合同诈骗。2017年9月28日,使用私刻的“河南中天消防有限公司”假公章,制作虚假的“授权委托书”,以假委托人的身份代表“河南中天消防有限公司”虚假诉讼。河南中天消防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2019)建纬字第123号律师函证实。起诉“宿州市华盛置业有限公司”,与华盛置业建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彭某喜恶意串通非法获利450万元。见灵璧县人民法院(2017)皖1323灵初4511号民事调解书。

       

    2016年,被反映人胡某彬隐瞒了已收取售房款8684200元款的事实;隐瞒了华盛公司向朱立朝、孙建民等人借款935万元支付给胡某彬的事实。胡某彬等通过瞒天过海办法,欺骗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将“江苏圣邦公司等所建的46108平方米的工程 ”等全部纳入鉴定,蓄意断章取义仅向法院提供鉴定报告中的“建设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定案表”,虚构工程量,提供不实证据提起诉讼,先后通过宿州中院”皖13民初156号调解书”、“皖13民初174号判决书”,与宿州华盛置业建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彭某喜恶意串通,成功通过虚假诉讼,蒙蔽法官,骗取资金9183万元。

       

    2019年7月7日,胡某彬使用私刻的“河南中天消防有限公司假公章”,制作虚假的“授权委托书”,以假委托人的身份。河南中天公司委托上海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2019)建纬字第123号律师函证实。骗取孙建民、孙威、张宏伟签订“盛世华城2号地块12号超市楼270万元的施工合同”,通过合同先后骗取孙建民、孙威、张宏伟钱款30万元、50万元后,仍拒不施工,进而向孙建民、孙威、张宏伟等继续敲诈120万元不成后,强行封堵施工现场,导致工程被长期搁置废弃无法完工。后经河南中天消防有限公司证实,胡某彬所持委托书及委托书上的公章全部是假的。
    胡某彬等人的上述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百八十条、第二百二十四条,涉嫌虚假诉讼、伪造印章、合同诈骗。
    其三,胡某彬家族势力私设黑屋,非法拘禁他人长达六七天。2017年初,胡某彬、王某、胡某松等人,在灵璧西关街道开元宾馆二楼中间(面朝东房间)暴力、非法拘禁宿州市华盛置业有限公司法人彭某华长达一个多星期。时任灵璧县有关部门领导雷某安排盛世华城工程托管方孙建民、张宏伟、孙广凯等联系、寻找失联的彭某华,结果发现彭某华被胡某彬、王某等非法拘禁在灵璧西关街道开元宾馆长达一个多星期。
    胡某彬等家族势力的上述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涉嫌非法拘禁他人。
    其四,非法处置法院查封冻结的房产,隐瞒真相骗取群众800多万元。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份,胡某彬等明知已被广东省佛山市中院(2016)粤06执785号查封公告查封的房产,且置房产托管组孙建民、张宏伟等告知和劝阻于不顾,胡某彬等逼迫宿州市华盛置业有限公司法人彭某华与其一起非法处置、变卖被佛山法院查封冻结的“盛世华城2#地块”的27套房产,非法处置款868.42万元被胡某彬等个人侵占。有佛山市中院785号的查封公告、(托管组请示)法院的通知书(回函)、托管组告知并拒绝签字的“胡某彬明知被法院查封冻结不能处置而执意处置被查封冻结房产”协议书,胡某彬处置房产的收款收据等证实胡某彬非法强行处置的不法行为。
    2017年8月9日,被反映人胡某彬非法挪用、侵占由托管组孙广凯、孙建民、张宏伟担保的,宿州市华盛置业有限公司向蒋某筹借30万元工程款。
    胡某彬等人的上述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涉嫌非法处置法院冻结财产罪;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二百七十二条和二百六十六条,涉嫌职务挪用、职务侵占和诈骗。

       

    其五,霸占学校涉嫌侵占巨额财产,火烧连营师生受损难讨公道。2013年至今,被反映人胡桂彬、胡桂松、王欣等家族势力霸占灵璧县英才学校长达八年之久,既不履行约定,又不把学校退还给张玉军、赵巍、李玉款等投资人,依靠家族势力强霸学校,剥夺张玉军、赵巍等投资人对学校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进入校园的权利。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胡桂彬家族独霸学校,每年食堂超市、托管服务等有约1000万元的经营性收入,张玉军、赵巍等投资人不仅没有收回分文投资成本,没有得到一分钱的合理回报,反而被独霸学校、独揽财务的胡桂彬家族恶意制造不良债务转嫁给张玉军、赵巍等承担连带责任。
    更令人震惊的是:灵璧县英才学校每年千万元的经营性收入被胡桂彬、胡桂松等公款私存,巨额资金被转移到个人名下,且被侵占、挪用,学校账户也成了名副其实的空户(灵璧县法院执行局、泗县法院执行局可证实)。胡桂彬等上述不法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二百七十二条,涉嫌职务挪用、职务侵占。
    另悉,被反映人胡某彬霸占学校,置师生于隐患校舍,于2015年3月24日酿成火烧连营的校园惊天大火事件。胡某彬等依靠势力网成功地瞒天过海,近100名师生钱物被烧至今难讨公道与真相。多部门调查却被奇迹般地蒙蔽过关不露真相,知情人无不惊叹胡某彬家族势力的强大。
    民生无小事,百姓大于天。恳请当地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扫黑除恶”精神,进一步加大打黑除恶工作力度,尽快查明真相,秉公执法,严厉打击不法势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精选图文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出处非(第一法治现场)的作品,均转载于自其它媒体或会员发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目的在于信息的传递,本网不承担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对稿件有质疑请与本网客服联系。

今日聚焦

一线报道

与法同行

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