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晓帅出生于1994年,和要朋辉既是鸡泽老乡,又是初中同学。近两年,他跟随在外揽活儿包工的要朋辉四处打工,挣钱补贴家用。今年7月份,他们前往广东干活儿,主要建温室大棚,要朋辉是包工头,贾晓帅帮助他打杂干零活儿,有时候开车当司机,有时候盯工地。中间回过一次家,9月29日回到广东清远市佛冈县大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1月12日下午,贾晓帅在大苗科技公司院内工作时感到身体不适,即到宿舍休息,晚饭也未能吃,当天夜晚陷入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此经过事后从要朋辉处得知)。
家属得到消息后,匆忙从河北邯郸赶到广东佛冈县,见到的是贾晓帅冰冷的尸体。更令家属心寒的是,要朋辉和大苗科技公司竟然互相串通,隐瞒事实真相和证据,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身为同学兼老乡的要朋辉表示出于人道主义只给2-3万元费用了事。一条人命,竟然被他们这样“贱卖”!无奈之下,家属到佛冈县、清远市有关部门喊冤求助。后经佛冈县迳头镇综治委调解,大苗科技公司和要朋辉推卸责任,调解未果,致使死者家属身处四千里之遥的地方孤立无援,举目无亲,投诉无门。
11月18日,佛冈大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还向有关部门提供一张“证明”,称贾晓帅不是我公司员工。可笑的是这张“证明”上竟然把贾晓帅的身份证号写的清清楚楚,反问大苗农业公司,贾晓帅不是你们公司的员工,那为什么你们竟然能清楚知道贾晓帅的身份证信息,岂不是欲盖弥彰吗?大苗公司这样单方面出“证明”想借此毫无人情味地推卸责任。家属痛心质问:贾晓帅可能和大苗农业科技没有直接签订用工合同,但却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生前给你公司干活儿,又不幸死在你公司宿舍,难道你们就是这样对待民工的吗?
在此,死者家属无奈向各级领导求助,恳请督促佛冈县相关部门对大苗科技公司违法发包工程的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大苗科技公司对贾晓帅家属依法赔偿,以告慰贾哓帅在天之灵,让他早日入土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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