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沂南县界湖街道新庄子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的举报材料摆在笔者的案头。举报人张某龙称是该项目的知情者,并提供了相应的视频等资料。
举报材料称,沂南县界湖街道新庄子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是沂南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是山东中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其中标书上项目经理是卢清安(中铁十四局集团公司机关经营部门人员),其仅在几次重大检查和建设单位的履约检查时来到施工现场“刷脸”履约。该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陆续更换了三个项目经理,依次是冯立志(因工作原因调离)、熊远顺(因安全事故被免职)和王淼(现任)。
沂南县界湖街道新庄子棚改安置区建设项目中标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贰亿壹仟捌佰贰拾万陆仟壹佰零玖元玖角壹分 (¥ 218206109.91元),共建设8栋17层住宅楼,1栋4层综合服务中心,总户数630户,停车位723个;工程占地面积45542m2,总建筑面积117625.32m2,地上建筑面积86956.4m2,地下建筑面积30668.92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0901.99m2。合同开工时间:2019年10月1日,合同竣工交付时间:2021年2月23日,目前仍在建设中。
8栋在建的17层主体住宅楼7号楼和8号楼的所有负二层、负一层、标一层和标二层,其主体结构柱、剪力直面墙和梁板设计混凝土强度均为C40,该项目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按合同上述结构供货均应为沂南中联商混站供货,实际使用的是沂南沂泰商混站生产的C40混凝土,该商混站一般不生产高标号混凝土,生产的高标号混凝土强度质量难说达标。7、8号楼的所有负二层、负一层、标一层和标二层,其主体结构柱、剪力直面墙和梁板在混凝土浇筑完成两个月后经现场实际回弹强度均不合格,最低强度还有达到设计强度的75%,大部分为设计强度值的90%以下,7、8号楼的其他标准层混凝土大部分仍然用沂泰商混站供货,强度大部分达不到设计C40的强度标准要求,施工中制作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根本无法试验。7、8号楼的所有负二层、负一层、标一层和标二层在主体验收时,在现场回弹实测验收前24小时前,在检测部位喷涂短时增强剂促使达到验收标准,即便如此回弹强度值仍然十分勉强。
举报材料还称,该项目2020年6月8日上午发生一起死亡安全事故,死者付某坤,经协商一次性赔偿人民币180万元整;2020年7月9日,同为该项目经理负责的距离不足200米白石社区项目又发生一起死亡安全事故,死者郭龙,经协商一次性赔偿人民币132万元整。一个月时间分别发生两起死亡安全事故非常罕见,据说四公司没有将上述两起死亡事故上报集团公司。
据了解,相关媒体已经将这份举报材料递交给沂南县相关部门,该部门组织鉴定机构对涉及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重新鉴定,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将鉴定结论告知举报人,举报人并不认可。其要求查看具体鉴定的相关详细过程资料遭到拒绝,对鉴定结论表示重大质疑。
举报人认为,中铁十四局集团作为知名央企,尤其是四公司机关驻扎临沂多年,与临沂的渊源极深,特别是在临沂革命老区这片红色热土上参与建设老百姓的棚改项目工程,应该发扬铁军精神、造福沂蒙人民,其自身应该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严肃处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来源https://www.yidianzixun.com/article/0XG7jB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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