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法制现场(马强)5月26日,利辛县人民法院高效快速执结首例物业公司迁出案,从立案到结案不过七天时间,获得业委会高度称赞。
利辛县某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服务质量不佳,致使2700多户居民怨声载道。经业委会研究决定,通知该物业公司搬离,并与新物业公司签订管理服务合同。但原物业公司拒绝搬离,新物业公司难以入驻,矛盾冲突日益加大僵持不下,有关部门多次调解无果,后业委会诉至利辛法院。经审理,利辛法院依法判决原物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五日内搬离小区,并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须的相关资料。因原物业公司逾期未履行义务,业主委员会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案件事关群众切实利益,且有重大不稳定隐患,立案当日执行法官现场送达执行通知书,督促引导主动履行义务。该物业公司负责人王某满腹委屈,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存在较大抗拒情绪。执行法官耐心以案释法,指出若不履行义务,罚款拘留倒是其次,但对公司信誉和形象的打击是无法估量的。经一再加压和引导协调,最终该负责人表示愿意配合,并约定搬离时间。
交接工作涉及事项较多,且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不少,为确保现场安全有序,利辛法院联合城关镇政府、当地辖区派出所等部门,研讨有关执行预案细节。5月26日上午,利辛法院组织十余名干警前往小区,各方代表如约而至。在大家的见证下,物业公司将物品搬出,并就有关事项与业主委员会逐项交接。
“真没想到困扰我们业主这么多年的问题,咱法院这么快就给解决了!”当天中午近12时,物业公司顺利搬离,并交接完毕,业主委员会当场出具结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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